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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畫法源與部會協力

跨部會合作 共同推動國土計畫

國土計畫絕非僅靠一己之力就能完成,須整合住宅、產業、交通、農業、環境、原住民族土地等多元面向的需求,才能建立合理的土地使用秩序。依據《國土計畫法》及相關子法,各部門計畫都必須與國土計畫相互銜接。
因此,國土署自114年起推動「國土計畫部門夥伴工作圈」,以「開放」、「共學」與「共創」為原則,透過科學數據與空間資料,邀集各部會共同討論跨部門空間規劃議題,攜手繪製國土計畫的藍圖。

想看各部會如何攜手規劃國土?一起深入

國土計畫部門空間策略專區

國土怎麼規劃?
先看國土計畫法

《國土計畫法》及相關子法,是各級國土計畫與部門計畫的核心依據。依規定,所有涉及土地發展的計畫,如住宅、產業、交通、公共設施等,都必須與國土計畫對齊,讓各部門需求能協調分配,建立有秩序、完整的土地使用規劃。

國土計畫法架構及相關子法關係

第一章 §1-§7

總則

涵蓋範疇

1.立法目的
2.主管機關及應辦事項
3.規劃基本原則
4.國土白皮書

涉及子法之條文 對應子法
§7

各級國土計畫審議會權責

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設置要點
第二章 §8-§10

國土計畫之種類及內容

涵蓋範疇

1.國土計畫種類
2.都會區域或特定區域計畫
3.各級國土計畫應載明事項

第三章 §11-§19

國土計畫之擬訂、公告、變更及實施

涵蓋範疇

1.擬訂機關
2.法定程序
3.公民參與程序
4.復議機制
5.指導都市計畫

涉及子法之條文 對應子法
§15

國土計畫通盤檢討及適時檢討變更

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簡化辦法
§17

部門計畫徵詢、協調

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部門計畫認定標準
§19

國土規劃基礎資訊、國土利用現況調查、土地利用監測

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
土地利用監測辦法
第四章 §20-§34

國土功能分區之劃設及土地使用管制

涵蓋範疇

1.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原則及土地使用原則

涉及子法之條文 對應子法
§22

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

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辦法
§23

土地使用管制

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
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
§24-§31

使用許可

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土地申請使用許可認定標準
國土計畫使用許可申請辦法
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
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及陳述意見處理辦法
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
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
國土計畫使用許可核發後應循事項辦法
填海造地施工管理辦法
§32

既有權利保障

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
§34

公民訴訟

國土計畫法公民訴訟書面告知格式
第五章 §35-§37

國土復育

涵蓋範疇

1.安全堪虞地區安置配套

涉及子法之條文 對應子法
§35-§36

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及復育計畫

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劃定及復育計畫擬訂辦法
第六章 §38-§40

罰則

涵蓋範疇

1.行政罰
2.刑罰

涉及子法之條文 對應子法
§40

檢舉獎勵

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
第七章 §41-§47

附則

涵蓋範疇

1.海域管轄範圍
2.專責研究機構
3.推動期程

涉及子法之條文 對應子法
§42

重大公設或公用事業計畫認定標準

重要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認定標準
§44

國土永續發展基金

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
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罰鍰提撥辦法
§46

施行細則

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

想知道國土計畫背後的法律根基?就看

國土計畫法及相關子法專區

看完了計畫法源與部會協力,
想了解全國國土計畫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