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畫法源與部會協力
跨部會合作 共同推動國土計畫
國土計畫絕非僅靠一己之力就能完成,須整合住宅、產業、交通、農業、環境、原住民族土地等多元面向的需求,才能建立合理的土地使用秩序。依據《國土計畫法》及相關子法,各部門計畫都必須與國土計畫相互銜接。
因此,國土署自114年起推動「國土計畫部門夥伴工作圈」,以「開放」、「共學」與「共創」為原則,透過科學數據與空間資料,邀集各部會共同討論跨部門空間規劃議題,攜手繪製國土計畫的藍圖。
國土怎麼規劃?
先看國土計畫法
《國土計畫法》及相關子法,是各級國土計畫與部門計畫的核心依據。依規定,所有涉及土地發展的計畫,如住宅、產業、交通、公共設施等,都必須與國土計畫對齊,讓各部門需求能協調分配,建立有秩序、完整的土地使用規劃。
國土計畫法架構及相關子法關係
涵蓋範疇
1.立法目的
2.主管機關及應辦事項
3.規劃基本原則
4.國土白皮書
| 涉及子法之條文 | 對應子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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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7
各級國土計畫審議會權責 |
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設置要點 |
涵蓋範疇
1.國土計畫種類
2.都會區域或特定區域計畫
3.各級國土計畫應載明事項
涵蓋範疇
1.擬訂機關
2.法定程序
3.公民參與程序
4.復議機制
5.指導都市計畫
| 涉及子法之條文 | 對應子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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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15
國土計畫通盤檢討及適時檢討變更 |
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簡化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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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17
部門計畫徵詢、協調 |
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部門計畫認定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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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19
國土規劃基礎資訊、國土利用現況調查、土地利用監測 |
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 土地利用監測辦法 |
涵蓋範疇
1.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原則及土地使用原則
| 涉及子法之條文 | 對應子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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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22
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 |
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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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23
土地使用管制 |
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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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24-§31
使用許可 |
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土地申請使用許可認定標準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申請辦法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及陳述意見處理辦法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核發後應循事項辦法 填海造地施工管理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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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32
既有權利保障 |
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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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34
公民訴訟 |
國土計畫法公民訴訟書面告知格式 |
涵蓋範疇
1.安全堪虞地區安置配套
| 涉及子法之條文 | 對應子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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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35-§36
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及復育計畫 |
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劃定及復育計畫擬訂辦法 |
涵蓋範疇
1.行政罰
2.刑罰
| 涉及子法之條文 | 對應子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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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40
檢舉獎勵 |
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 |
涵蓋範疇
1.海域管轄範圍
2.專責研究機構
3.推動期程
| 涉及子法之條文 | 對應子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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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42
重大公設或公用事業計畫認定標準 |
重要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認定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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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44
國土永續發展基金 |
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罰鍰提撥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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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46
施行細則 |
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