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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

什麼是
「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」?

這是一份依據《全國國土計畫》所制定的地方層級土地規劃,須由各縣(市)政府根據自身地理環境、產業需求與特色擬訂定,目的是讓土地使用與發展能更符合在地實際狀況。計畫核心在於透過劃設四大功能分區:「國土保育地區」、「海洋資源地區」、「農業發展地區」與「城鄉發展地區」,確保土地用途清楚、避免衝突,並兼顧發展與環境永續。

哪些縣(市)
要規劃國土計畫?

臺北市、金門縣、連江縣以及嘉義市,因全境已在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內可免擬(但仍需劃設國土功能分區),其餘全臺 18 個直轄市、縣(市)都須依照《全國國土計畫》擬訂。

須依照《全國國土計畫》擬定
已在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內可免擬(但仍需劃設國土功能分區)

辦理程序全民參與

縣(市)政府在擬訂國土計畫時,須經過公開透明的程序。首先擬訂草案,接著公開展覽並蒐集民眾意見,再召開公聽會,讓社會各界參與討論。草案須通過跨部會審查,最後由中央核定公告,才會正式生效。辦理程序確保了計畫完整性,也落實全民參與,讓土地規劃更符合公共利益。

Step
1

啟動規劃

Step
2

擬訂計畫

Step
3

公開展覽
收集民眾意見

Step
4

召開地方審議

Step
5

中央跨部會審查

Step
6

中央核定

Step
7

中央核定

各地縣(市)的未來藍圖,盡在

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研商過程

看完了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,
想了解鄉村地區計畫嗎?